近日,即墨法院将2014年度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分为四个部分,涵盖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及案件特点,对2014年以来频发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意识、强化社会预防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2014年即墨法院共审结涉少刑事案件52件(含旧存1件),涉及人犯69人。其中,居前四位的罪名分别是故意伤害(13件)、强奸(10件)、猥亵儿童(8件)、盗窃(6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71.2%。
去年,即墨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件,涉及未成年人犯38人。其中,居前四位的罪名分别是故意伤害(8件)、盗窃(6件)、强奸(3件)、寻衅滋事(3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62.5%。
据统计,去年即墨法院共受理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案件27件,涉及被害人30人。其中,强奸、猥亵儿童、猥亵妇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犯罪20件,占全年受案总数的74.1%。另有故意伤害5件,寻衅滋事2件。被侵害的30名未成年人中,男性7人,女性23人。7周岁(学龄前儿童)4人,已满7周岁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为12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14人。
在未成年人犯中,生活在单亲家庭的超过80%。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缺乏家庭温暖,得不到应有的呵护,其主要原因是家庭的不完整。有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与父或母一方生活,而父母一方因各种原因,对未成年人无暇顾及,放任未成年人处于自己生活、自我管理的状态。有的跟随(外)祖父母生活,由于年龄差距较大,(外)祖父母一般只能提供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条件,而在心理方面无法与未成年人进行沟通。未成年人本身处于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如单亲父母对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沟通,这种“孤独感”、“受挫感”更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在心理、情绪等方面产生迷茫。
为依法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推动各有关部门在预防和保护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方面形成合力,即墨法院联同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等其他10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建立强制报告义务、完善及时处置机制、构建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保护机制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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