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谭某某(33岁,男,即墨市移风店镇人)因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即墨市交警大队鹤山路中队依法处理,对谭某某记12分,并处罚款2000元,将挪用号牌没收。
2015年1月份,谭某某因为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讨人员,为躲避公安机关的追逃,谭某某也是费尽心思,到处躲藏,并将自己名下的一辆鲁BW05XS吉利牌轿车悬挂上了一副自称捡到的牌照,让追捕人员无法找到自己的行踪。
1月24日早晨8时,谭某某驾驶悬挂挪用号牌鲁BJ1839的车辆行驶至青威路烟青路路口南侧时,被鹤山路中队正在执勤民警识破该车有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嫌疑,随后民警将该车查扣。谭某某因担心自己故意伤害案的事情被查,找了个理由弃车离去,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不久,范某某也因为故意伤害案件被抓获归案并得到应有的处罚。
9月11日上午谭某某到中队接受挪用号牌的处罚,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谭某某面对严厉的处罚结果,对挪用号牌行为非常后悔。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德 通讯员 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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