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即墨区发放首批稳岗返还资金
为进一步助力企业稳岗留工,支持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即墨区人社局积极落实稳岗促就业政策,截至9月底,已发放首批稳岗返还资金82万余元,惠及82家企业。
为缩短经办时间,本次稳岗返还补贴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返还资金通过人社后台大数据比对-企业确认-社会公示后发放。政策执行以来,即墨区人社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宣传稳岗返还政策,指导企业操作线上稳岗返还确认。
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此期间申报。即墨区人社局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确保惠企援岗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见效。
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补贴范围和条件,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即墨区参保企业2022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没有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补贴标准,2023年稳岗返还的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小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对申请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足失业保险费后,同样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确认流程,符合条件的即墨区参保企业可通过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依次点击“就业创业”右侧“查看更多”-->“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招用”-->“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模块,仔细阅读并确认稳岗返还申请诚信承诺书;对企业上年度参保缴费、裁员率等信息进行确认,并填写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计划。即墨区人社部门对完成确认的参保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银行账户的企业,将资金返还至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银行账户。企业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应将资金用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按照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清理专项行动清理存量资金期间,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即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服务科。咨询电话:0532-8852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