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梯间通道违建俩地下室?执法部门两小时拆除!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2021年3月30日,即墨区蓝谷综合执法中队协助某小区物业、开发商依法对即墨区滨海路某小区5号楼负二层原电梯间的通道处2处违建地下室进行拆除,仅用2小时将2处违建地下室拆除完毕,打响了2021年蓝谷违法建设拆除行动的“第一枪”,有力震慑了违建行为,充分表明整治违建问题的坚定决心,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浓厚氛围。
自2020 年8月底开始,即墨区滨海路某小区部分业主发现,小区地下电梯间通道处不太对,可使用的面积被压缩了,通道空间处新建了两个地下室,业主们认为这严重侵害了业主权益,多次质问开发商,并向蓝谷城管反映。
蓝谷中队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在充分调查取证之后,确定该小区开发商涉嫌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5号楼负二层原电梯间的通道处违建2处地下室,涉案面积16.86平方米,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蓝谷中队与蓝谷管理局于2020年9月8日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向该小区开发商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
期间中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逐步推进,中队执法人员同小区业主耐心沟通阐明法律流程,取得了小区业主的理解与支持,并多次通过约谈、电话等形式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讲明政策法规,同时,充分告知开发商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待诉讼期限届满后,开发商未提起复议和诉讼,且未拆除违建。中队执法人员再次督导约谈,催促其立即将违建拆除,否则将申请强制拆除。
3月17日蓝谷综合执法中队向上级提交了《强制拆除审批表》, 3月22日完成审批并于当天下午中队执法人员联系该公司案件委托人到中队签收了针对该公司涉案建筑的《强制拆除催告书》,拟予以强制拆除。2021年3月30日,开发商迫于压力,表示将配合城管部门的工作,把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在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蓝谷中队执法人员的协助下,违建地下室开始拆除。
“查处违法建设一直是城管执法的重要工作,下一步,中队将根据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物业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方案,在日常防违控违工作力基础上,继续加强对辖区各小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查和处置力度,组织开展小区违建再排查、再落实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对违法建筑“零容忍”,确保发现及时、查处有力、综合施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青岛蓝谷城管中队中队长刘国斌表示。